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铁销售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
招标人为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铁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PVC两条生产线年消耗45万吨电石产生电石渣铁进行销售招标,本次电石渣铁销售招标为一口价总承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费用),电石渣铁作业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不接受任何调价。承包方(中标人)负责电石渣铁产生后的打捞、冲洗、拉运、现场清理整个过程的总承包。当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年电石消耗量未达到或超出45万吨时,则以该年度电石实物消耗为准,具体电石消耗量由公司按照实际生产提供。按照年消耗45万吨电石总包价折合消耗单吨电石价格为基准值,根据生产实际消耗电石核算年度应收款项,招投标方按照应收款项多退少补。项目地点(服务地点)位于陕西省米脂县金泰路1号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100.0%
-
- 2.3
计划工期:
-
- 2.4
工程建设地点:
-
-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2.5.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PVC两条生产线年消耗45万吨电石产生电石渣铁进行销售招标,本次电石渣铁销售招标为一口价总承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费用),电石渣铁作业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不接受任何调价。承包方(中标人)负责电石渣铁产生后的打捞、冲洗、拉运、现场清理整个过程的总承包。当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年电石消耗量未达到或超出45万吨时,则以该年度电石实物消耗为准,具体电石消耗量由公司按照实际生产提供。按照年消耗45万吨电石总包价折合消耗单吨电石价格为基准值,根据生产实际消耗电石核算年度应收款项,招投标方按照应收款项多退少补。项目地点(服务地点)位于陕西省米脂县金泰路1号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2.5.2
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主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21 09:00:00.0(北京时间)。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详见公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上。
7.其他
详见公告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