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
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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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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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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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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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工程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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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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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1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智慧政法金融服务支撑平台项目;(002)智慧审判及案款闭环管理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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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2
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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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情况,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6.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全辖本项目项下委托,不得接受委托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7.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情况,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6.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全辖本项目项下委托,不得接受委托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7.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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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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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4 09:00:00.0至2026-09-11 17:00:00.0,
进行网上(网址:https://stbid.stdzzb.com)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 4.2
- 投标人必须在陕投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stbid.stdzzb.com)注册。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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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 4.4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按标段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1522540942@qq.com邮箱(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名称),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265350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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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09-29 09:30:00.0(北京时间)。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上。
7.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sntba.com/)与陕投电子招标平台 (https://www.stdzzb.com/index.htm)上同时发布。 2、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需分别提交各标段投标文件,并分别满足各标段技术参数要求,可以兼投不能兼中。 3、投标人若对本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恒恒,电话:029-88400858。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内控合规部。
9.联系方式